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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健康提示|调整广东省广州市,青海省西宁市、海东市来渝返渝人员健康管理措施(2022年10月27日22时)

        日期:2022-10-27

        根据广东省广州市,青海省西宁市、海东市疫情形势,经专家研判,10月28日起对广州市、西宁市、海东市来渝返渝人员健康管理措施调整如下:

        一、7日内有上述地区高风险区旅居史的来渝返渝人员实施“7天集中隔离”医学观察。其中,10月28日0时后抵渝的,隔离时间以抵渝之日起计;10月28日0时前抵渝的,以抵渝之日起计补足7天。隔离期间第1、2、3、5、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,核酸检测均为阴性解除隔离。

        二、7日内有上述地区中风险区旅居史的来渝返渝人员,抵渝后实施分类健康管理。其中:10月28日0时后抵渝的,实施“7天集中隔离”医学观察,隔离时间以抵渝之日起计,隔离期间第1、2、3、5、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,核酸检测均为阴性解除隔离;10月28日0时前抵渝的,实行“7天居家隔离”医学观察,以抵渝之日起计补足7天,隔离期间第1、4、7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。没有居家隔离条件的实行集中隔离。

        三、7日内有上述地区除高、中风险区外其他地区旅居史的来渝返渝人员,抵渝后实施分类健康管理。其中:10月28日0时后抵渝的,实施“3天居家隔离”医学观察,隔离时间以抵渝之日起计,隔离期间第1、2、3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。没有居家隔离条件的,实行集中隔离;10月28日0时前抵渝的,实施“3天2检”(2次采样间隔至少24小时,2次检测结果出来前居家,确需外出需报社区同意后,做好个人防护,不参加聚会、聚餐,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,不前往密闭公共场所)。

        四、离开上述地区超过7天且没有高、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来渝返渝人员,抵渝后实施“3天2检”(2次采样间隔至少24小时,2次检测结果出来前居家,确需外出需报社区同意后,做好个人防护,不参加聚会、聚餐,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,不前往密闭公共场所)。

        五、集中隔离期最后一次核酸检测要对日对时(即满隔离时间后),严禁提前采样,严禁结果未出前解除隔离。

        六、广大市民近期非必要不前往广东省广州市,青海省西宁市、海东市以及其他疫情重点地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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